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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8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稿件来源:红寺堡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8-12-17 00:00:0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红寺堡区纪委将近期查处的八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红寺堡区大河乡龙兴村党支部书记哈生伏伙同他人敲诈姚美油气站负责人5万元的问题。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期间,哈生伏伙同该村村民金万喜等人,以姚美油气站擅自改变7.89亩龙兴村群众退耕还林地用途,多次到林业局反映该问题并向姚美油气站负责人索要补偿费10万元。2018年5月2日,姚美油气站负责人迫于压力向哈生伏和金万喜支付现金5万元。2018年5月31日红寺堡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哈生伏、金万喜刑事拘留。红寺堡区纪委给予哈生伏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红寺堡区红寺堡镇玉池村党员马广清无证驾驶的问题。2018年7月2日,马广清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证的情况下,驾驶宁C33324号轻型普通货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沿红寺堡区滚新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被执勤交警队民警检查发现。红寺堡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给予马广清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红寺堡区纪委给予马广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团结村党员马建成参与赌博的问题。2018年6月2日,马建成在麻将馆内与同村3名村民打麻将进行赌博。红寺堡区公安分局给予马建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红寺堡区纪委给予马建成党内警告处分。

  4.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向阳村党员马军平骗领居民身份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的问题。2007年2月,马军平用虚假人员信息“马立鹏”在新庄集乡派出所办理了身份证并长期使用;马军平在新庄集乡宏通网吧上网期间吸烟被新庄集乡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新庄集乡派出所分别给予马军平罚款300元和50元的行政处罚。红寺堡区纪委给予马军平党内警告处分。

  5.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洪沟滩村党员马旭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18年5月28日晚,马旭与其朋友在红寺堡罗山酒庄吃饭,期间大量饮用红酒,后驾驶小轿车离开并造成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马旭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7.26mg/100ml。红寺堡区公安分局对马旭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红寺堡区纪委给予马旭开除党籍处分。

  6.红寺堡区大河乡平岭子村党员马玉明违纪违法问题。马玉明在婚姻存续期内,长期与已婚女子张某某保持不正当关系并生育一子。2016年3月20日,马玉明与张某某丈夫发生争执,将其殴打致头部受伤,红寺堡区公安分局给予马玉明行政拘留7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2018年5月3日,马玉明阻挡林业局和综合执法局绿化施工,阻挡过程中马玉明和施工人员发生推搡,红寺堡区公安分局给予马玉明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红寺堡区纪委给予马玉明开除党籍处分。

  7.红寺堡区红寺堡镇朝阳村党员王金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18年9月5日晚,王金伟与朋友在红寺堡“小肥羊音乐火锅”吃饭,期间饮用啤酒,后驾车途经罗山花园门口时被交警检查,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7.4mg/100ml。红寺堡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给予王金伟罚款2000元,暂扣驾照6个月的行政处罚。红寺堡区纪委给予王金伟党内警告处分。

  8.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团结村党员张金鹏寻衅滋事的问题。2018年1月8日凌晨,张金鹏与其朋友在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前进街“X空间音乐会所”内喝完酒结账时,因账单金额问题与老板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双方发生打架,张金鹏参与了打架。红寺堡区公安分局给予张金鹏行政拘留十四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红寺堡区纪委给予张金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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